国网大田县供电公司 关于长期没用电用户销户及预收电费清退的公告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广大用电客户安全可靠用电,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经过多方努力,部分已连续6个月以上没用电的客户无法取得联系,请相关客户看到公告后一个月内联系供电公司办理销户用电及电费余额清理手续。届时,没有联系供电公司办理销户用电及电费余额清理手续的,供电公司将采取拆表、销户、代为清理电费余额等措施。长期没用电用户名单如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田县供电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