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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被授予“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2016-12-02 17:05:38  来源:大田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本网讯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12月1日印发的《关于授予上杭等3个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的决定》(闽绿委〔2016〕16号),大田县被授予“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文件中关于大田县等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新理念,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初步建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有力推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和宜居环境建设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