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瑾 通讯员 曾庆光 吴霞) 春节临近,年夜饭市场日益火爆,相关投诉也随之而来。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元旦以来,仅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就接到多起类似投诉。 1个月前,消费者李女士在某餐馆预付200元,预订了1桌年夜饭。近日,当李女士应约来到餐馆查看年夜饭的菜单时,发现与当初的口头约定差别较大。在与餐馆协商未果且连订金都无法要回的情况下,李女士向12315进行投诉。工商执法人员了解到,该餐馆为了抢夺年夜饭市场,在还未拟定出详细的年夜饭菜单时便接受了李女士的预订。经过调解,餐馆退还李女士200元订金。 无独有偶,消费者王先生预定年夜饭时也遭遇麻烦。元旦期间,他到某酒楼预订了年夜饭套餐,价值2888元。1月中旬,王先生致电酒楼,想要在年夜饭套餐的基础上加订1道菜,却遭到拒绝,服务员称,酒楼规定:年夜饭只有套餐规格,不能点菜。王先生认为不合理,直接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后经工商人员调解,酒楼同意按照王先生的意愿加上1道菜。 而张先生碰到的问题却是欲退订年夜饭却拿不回定金。10天前,他在某家酒店预订了1桌年夜饭,菜金标准为2000元。酒店当时收取了2000元定金。由于张先生后来改变主意,要去外地过春节,决定取消预订好的年夜饭。对此要求,酒店表示,张先生交纳的是定金,如果违约,2000元不退。张先生只得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工商人员调解,并指出商家收取的定金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商家同意向消费者退还1600元。 对此,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要注意以下四“要”素: 要货比三家。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最好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酒店或饭店。在预订前,要对多家酒店相同档次的年夜饭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并将性价比同平时的酒席标准进行比较。 要签订书面协议。消费者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所迷惑,要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要弄清楚具体收费项目和违约赔偿条款,如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 要区别“订金”与“定金”。“定金”有担保的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应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那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了。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违约,都可按照事先约定或商业惯例执行。 要保留消费凭据。结账时,注意索要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水果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同时标明企业名称、消费日期、人数等。如果消费者对菜单质量有怀疑,不妨把剩余饭菜取样作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