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钦) 近日,消费者吴先生在漳平市城区工商所的帮助下要回了899元购机款。原本以为最安全的“货到付款”消费方式,却让吴先生虚惊了一场。 原来,前几天,吴先生看到某电视购物广告,称只要899元就可以获得1部比肩iPhone5的手机,且承诺消费者可以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吴先生信以为真,当即拨通了订购热线。没几天,快递公司就将货物送到吴先生家里,吴先生提出要先验货,快递员却要吴先生必须先签字付款,才能开包验货。吴先生无奈,只得缴纳货款并签字。开箱后,吴先生发现手机只是一部普通的“山寨机”。吴先生提出退款,快递员称自己只负责送快递,不承担商品质量的责任,拒绝退款。 焦急的吴先生向漳平城区工商所求助。工商人员介入后,认为快递公司首先违反了国家对快递服务行业实行的“先验货后签字”的规定,侵犯了吴先生的“验货权”。经过调解,快递公司同意将899元货款退还给吴先生,并将快件做退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