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关于电信诈骗案件 受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告 大田县公安局在侦办林某诈骗案中,依法查押涉案资金10780元。2020年2月28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2019)闽0425刑初338号],由大田县公安局负责将被告人违法所得10780元,依法退赔相关微信号受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请上述案件被害人自本公告发布日其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报案回执、转账记录及被骗聊天记录截图,到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被骗资金返还手续。公告期满后,对无人认领的涉案财物,大田县公安局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詹警官,18020866339;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5-3号。 大田县公安局 2026年4月28日 相关微信号如下: 1、微信号:fenghua6500; 2、微信号:gray218; 3、微信号:paulhui2828822; 4、微信号:chen6426910; 5、微信号:g1621355; 6、微信号:a13426458145; 7、微信号:shen18862222443; 8、微信号:f1996217; 9、微信号:whisky206; 10、微信号:yebaojin490883848; 11、微信号:wp0310-; 12、微信号:CMHWOW; 13、微信号:yesujidu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