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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三明“众创空间”发展水平的有效路径
2017-07-10 08:22:41 张 玲 韩 英 陈 燕 来源:7月9日 《三明日报》第A3版  责任编辑:  

三明市以入选首批15个“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为契机,探索推进“众创空间”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人才、资金、项目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引导,推进“众创空间”规范、稳健、持续发展。
  一、增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1、加强宣传。首先要扩大宣传主体范围。除了各相关政府部门要将宣传众创空间作为日常外宣工作内容之一外,还应充分发挥广告制作主体和宣传主体的作用,积极与广告商合作打造“众创空间”平台,鼓励广告人宣传推介“众创空间”知识和“双创”政策等,提高“众创空间”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吸引创业者和专业人才加入,吸引投资机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机构参与投资创建“众创空间”。其次要丰富宣传方式。除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形式介绍众创空间相关经验、政策外,还可尝试将诸如主题大赛、创业路演、双创活动周等交流互动的方式创新性地融入宣传中;同时还可充分利用现有各县(市、区)定期举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活动的契机,对外宣传和推荐三明发展众创空间的优势和特色,让社会大众对众创空间有直观形象的感受,进而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到创新创业工作中。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三明现已设立的6家“省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其作用未能在“众创空间”发展中有效发挥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其他地区成立市一级“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门组织的做法,即成立由三明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及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等众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站。服务站的主要工作集中于为众创空间建立快速查处、审判和维权援助新机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励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公平的创新环境。同时,各部门还要互相协作,在“众创空间”发现知识产权假冒或侵权行为时,努力做到特事特办,快速办结。一旦市级“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起来,并顺利实现与省级知识产权服务站的上下联动、通力配合,能够为创客们提供一个公平的社会市场竞争环境,最大程度地保护创业者的智慧成果,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3、完善关爱机制。一要完善相关政策。通过制定子女就学、医疗救助办法、家属低保救济等支持举措,为落户众创空间的创客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创客感受人文关怀,从而增加三明众创空间的吸引力。二要构建创客创意项目推介平台。从三明实际看,要尽快建立支持“众创空间”协会组织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协同发展,推进与省内外优秀“众创空间”的服务协作、与相关服务机构对接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协会组织为创客搭建更多诸如创客大赛等项目推介平台,提高创客项目的市场转化率。三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要重视营造崇尚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吸引具有相同价值追求的人才或企业进入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水平。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助力作用。1、完善顶层设计。一要明确“众创空间”发展的战略定位。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要明确本地区发展“众创空间”的核心竞争力,要统筹考虑项目的优势条件和劣势因素,确定一个清晰的定位,即三明作为欠发达的山区城市,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在高新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并不能体现优势,但三明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态资源以及厚实的人文底蕴,因此,三明发展“众创空间”应将为创新创业提供独具特色的辅助性服务作为核心竞争点。同时,在“众创空间”发展过程中政府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创业群体的需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要优化空间布局,发挥集聚效应。对此,可以借鉴产业集群发展的思想和经验,以全市为一个大的布局规划单位,尽可能将各县级“众创空间”进行连片整合,并同步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现“众创空间”集中布局,依托共享劳动力资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合作创新等集聚效应,打造高端“众创空间”聚集区。三要构筑线上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平台整合各个众创空间资源,密切各独立的“众创空间”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空间资源的共享利用。逐渐形成有机融合的“众创空间”集群,并借助集群在信息共享、治理机制、创新激励等方面优势,全面提升众创空间的运行效率,构建一个健康有活力的众创生态圈。四要应用“互联网+”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的品牌打造。要继续坚持专业化人才、专业化设备的引进,在提高服务专业化的基础上,应用“互联网+”进一步发挥三明的生态环境优势,将绿色、人文、宜居等元素融入“众创空间”的建设中,突出三明特色,打造青山绿水型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五要完善政策指引。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已印发的《三明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可进一步细化并出台《三明市众创空间管理和服务办法》,在对象范围、认定条件、申请程序、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等多方面作出明确指引。同时,还可就“众创空间”完善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制度机制提出要求,推动政府购买以及财政、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以此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众创的积极性。
  2、深化简政放权。三明目前已基本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务审批效率有所提高。针对“众创空间”内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办公等特点,应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减少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对创业初期尚不具备或不需要实体办公条件的创业创新主体,可允许众创空间内的集中登记地作为其住所申办登记。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登记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让更多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创新主体进入众创空间。
  3、推进规范管理。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众创空间”准入退出机制:一要加强“众创空间”的申报环节审核。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运营管理、团队人员、财务状况、创业项目等指标进行审核论证,经评审符合相应条件的申报单位,再确定其众创空间的资格;对已备案的“众创空间”应纳入到相应政府部门的发展规划,在年度计划中给予适当支持;二要实行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为确保“众创空间”的有效运营,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备案并获取政府支持的“众创空间”实行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对于一定期限内经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应及时取消其认定的资格。
  三、拓宽“众创空间”项目的融资渠道。1、建立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下的金融支持体系。可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吸引社会化资本参与,引导并鼓励社会资本或风险投资机构与“众创空间”合作创立投融资服务机构,直接面向“众创空间”内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而对于“众创空间”中大量存在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应充分发挥政府资本的放大器功能,建立以他们为创新主体服务对象的支持模式。实际操作中,则可以建立政府财政资金贴息制度,提高金融机构贷款意愿,降低中小企业资金成本;也可设立风险池等方式分散投融资风险,向“众创空间”和提供创业投资和贷款的金融机构做出一定的风险补偿。
  2、推行新型互联网融资方式。以股权众筹模式和P2P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进一步丰富了支持创业创新的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了资金的融通效率,并通过专业化管理实现大众资本的增值、促进创业创新项目的实施。因此,在互联网高度发展并不断冲击传统金融模式的背景下,应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管理模式,强化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和投资者利益保障机制建设。
  3、丰富非银行金融业的支持形态。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非银融资手段,降低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门槛;另一方面,应积极鼓励各种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引入天使基金、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形成能够有效覆盖创业项目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融资需求的金融支持形态。
  四、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双创群体。1、引入“创业大学”进行创业教育。为解决双创人才不足问题,三明可以通过引入创业大学这一理念,由政府或社会力量联合举办,为创客们打造一个集创业培训、项目指导、项目孵化等全方位创业指导于一体的专业平台。建设好后的“创业大学”可参考职业学院规划模式,设置如创业心理、创业经济、创业政策解读等实用性更强的学习科目,在学习过程中更多引入团队协作、团队技能更实战科目,为创业者打下一个坚实有效的基础。而在师资方面,三明作为师资匮乏的地区,可通过外聘、互助等方式,引入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优秀师资力量。建议建立异地联动创业导师网络,实现创业导师云服务,以化解师资匮乏难题。完善导师制度,制定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建立导师辅导绩效评价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导师由行业协会授予三明市创业导师称号。此外,还可与各类风险投资、创新企业签订培训意向协议书,在培训中定点挖掘企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而对于有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也能够在学习阶段就为他们解决好融资渠道、政策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2、加大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要鼓励三明本土人才加入创新队伍中。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的科技人员,退休的各类技术人员加入平台,与“双创”团队形成互动,以创新团队出让一定股份的方式或者在资助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补助的方式,给予这些人员一定经济补偿。二是要吸引创新团队落户三明。要充分发挥三明苏区老区、全国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等地区优势,充分释放众创空间的资金、税收、扶持等政策红利,以政策优惠和特色服务吸引外来团队落户三明“众创空间”。
  五、探索“众创空间”的多元化运营模式。应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三明发展的多元运营模式。笔者认为,以下三种模式值得三明借鉴参考:1、天使投资模式。天使投资模式是典型的“孵化+投资”模式,依托其平台吸引汇集优质创业项目,聚集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发现、扶持和培养优秀的初创团队,提供有效的创业培训和融资服务,筛选成熟项目进行种子期股权投资。这一模式是由具有丰富资金的个人出资,属于对“创新最前端”的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是协助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快速起步的最便捷方式,特别适合三明这种小企业多但启动资金不足的地区。
  2、创业媒体模式。这一模式以提供创业项目推广为特色,主要由面向创业企业的媒体创办,依托媒体宣传的优势,传播报道创业企业最新动态、关注优秀创业项目,同时在平台上聚集创业者与资源,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包括宣传、信息、投资等各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创业服务。这一模式主要借助互联网络的优势,相对而言更易于操作,值得三明学习。
  3、组合模式。组合模式是同时具备多种运营模式的众创空间,包括一些复合型的新型众创空间和在促进科技创业、孵化科技企业上作出长久贡献的老牌孵化器。一些传统孵化器拥有产业、服务、资源等集聚优势,多数带有公益非盈利性质,能为科技创业者提供一系列所需的创业服务,其产出是高质量、成长性好的中小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群体。这一模式特别适合需要接受“从苗圃到加速器”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创客,恰恰与三明的实际需要相符合,可以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