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吴联参) 日前,大田县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责
任清单》和》《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要求全县纪检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不碰高压线,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法律前,杜绝“灯下黑”。 “清单”包括“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两大项。“责任清单”细分为廉政效能建设、反腐工作建设、 党风政风监督、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5大项12小项责任;“负面清单”主要围绕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以负面 的形式定出“十不准”,对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中违反审批程序、违反规定使用办案措施、违反保密要求、涉案 款物处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接受被审查对象及关系人宴请、礼品等方面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同时为进一步 强化责任,《“十不准”》明确,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监察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
,长期处在反腐一线,稍有不慎,就会被围猎”。该县纪检监督室主任叶景德介绍,“清单”管理的推出给纪检干部套上了“紧箍咒”,是纪委规范纪律审查纪检干部行为、强化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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