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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报》大田发布又一省级茶叶标准规范
2015-11-02 09:47:07 林起煌 来源:11月2日《三明日报》A2版  责任编辑:  

本报讯 10月28日,在大田县第十届高山茶文化节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实施了由大田县茶业局和质监局共同起草的《大田高山美人茶》农业标准规范,并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大田县继《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后,发布的第二个省级茶叶标准,将加快闽台茶产业对接,进一步促进闽台茶产业合作再升级。

大田高山美人茶是在消化吸收台式白毫乌龙茶制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因其生态、味美,独具风味,市场前景看好,在我省乃至全国茶叶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广大茶农和生产企业在栽培和加工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可循,导致品质参差不齐,对高山美人茶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此,从2013年起,大田县茶叶学会联合县质监局,以及江山美人茶业有限公司、仙顶实业有限公司等大田高山美人茶主要生产企业,收集相关的技术参数,起草了《大田高山美人茶》系列标准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今年10月17日,大田高山美人茶农业标准规范审查会在福州举行。由省农业厅、农林大学、农科院茶叶所、茶叶质量检测中心站的7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大田高山美人茶栽培技术规程》、《加工技术规程》进行认真审查,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这两个标准发布、组织实施。

大田高山美人茶栽培、加工技术规程的制定,充分借鉴台湾茶业种植、开发模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经验,可以规范高山美人茶栽培、加工的技术参数和品质要求,有利于推动茶叶生产标准化,使生产者在栽培、加工过程中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产品的质量也将得到保障,对大田高山美人茶品牌的创立,提升大田茶业品质,茶叶产品结构调整和茶农增收,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本报大田记者站 林起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