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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被查
2013-07-19 11:35:42 李秋芳 林丹 来源:大田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本网讯 (通讯员:李秋芳 记者:林丹)7月18日,大田县工商局查处一宗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案,依法查扣涉案葡萄酒185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批“奥姆纳”葡萄酒系当事人陈女士从厦门某公司购进,货值近万元,仅有部分标贴中文标签,且标贴的中文标签无“境内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不得进口。”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看清标签上的信息,发现商品没有中文标志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