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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飙车案嫌犯涉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2012-06-06 09:41:17 佚名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  

法制网深圳6月5日电 今天晚上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今天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制造轰动全国的深圳“5.26”事件犯罪嫌疑人侯培庆。

5月26日凌晨,深圳市滨海大道侨城东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5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该案侦查活动。6月1日,深圳市交警局依法提请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

在审查逮捕阶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了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相关证人,进行了文证审查,并对公众关注的疑点问题依法严格核实,逐一排除。今天上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召开了案件讨论会,全面、细致梳理、讨论本案的事实、证据及定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侯培庆醉酒后,故意驾驶已摘取车牌的跑车,以道路最高限速三倍的速度,在城市主干道上高速行驶,明知该行为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仍然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三车损坏的严重后果。现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充分证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同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多项补充侦查意见。

为提高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经自愿报名,12名深圳市人大代表获邀全程旁听了今天上午的案件讨论会,对检察机关现阶段的处理决定表示认同,对检察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表示赞赏。

批准逮捕后,该案将交侦查机关继续侦查。

相关新闻:深圳检察院介入“5·26”跑车撞人案调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5.26”重大交通事故侦查活动,要求侦查部门核实肇事司机身份,查明案件事实,合理排除全部疑点,并对案件准确定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5月28日上午紧急约见了交警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并于5月29日下午前往交警侦查部门调阅了案卷材料,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深圳交警承认视频经过编辑 但否认恶意篡改

面对警方提供证据,一位伪装成记者“混”入发布会现场的受害人家属当场提出质疑,“为什么不提供完整视频”,并对视频真实性表示怀疑。深圳市交警局某发言人当即回应,“只要你不累,你可以一直看下去,请你不要说话,说话发布会就暂停。”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表示,交警局所公布视频确实经过前期编辑,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使视频更清晰,并不存在恶意篡改,如有市民想要查询,经过批准后可以去视频证据处查看原始资料。

技术人员称视频中男子可能“被换头”

深圳5·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深圳警方公布了部分监控录像,但没有公布事故现场的视频录像,立即引起许多相关专业人士和网友的更强烈质疑,认为公布的视频多处涉嫌后期处理造假。

记者在科学网一名网友的博客上看到针对深圳警方发布的视频的详细分析。其中明确提到:“2分28秒男子头顶光环,疑似合成效果不好;同时腿部与exit指示牌外扩严重;2分38秒时间静止,男子慢动作走完2步以上,视频时间毫无变动。”

曾在电视台工作的视频后期技术人员梁先生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在官方公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至少有两处存在明显问题。“2分28秒开始,男子头部有白色光环围绕;从2分38秒开始,显示器右上角的时间静止在5:15:09近3秒钟。”梁先生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男子头部的光环最大的可能是“被换头”,而这种特效 “从技术上来说很容易实现。”

深圳警方:驾跑车撞人肇事者无特殊背景

5月28日,深圳交警通报跑车致3人死案。警方称肇事者侯某事故后7小时后自首。侯某所驾跑车为其老板所有,侯某出生农村无任何背景。深圳交警还召开死者家属协调会,给家属提供医院监控录像。受害者家属指警方提供的视频是手机翻拍的,质疑警方为何不提供完整视频。

深圳交警提供新证据指跑车肇事案未顶包

5月29日下午,深圳交警再次召开通报会,再次否认跑车飙车案司机被顶包,并首次公布GTR车主许某辉的照片,其身上无任何伤痕。此外,警方还公布了许某辉在凌晨4点左右出现于某住所电梯内的视频,证实事发时其在家中。网民则提出多个疑点,指视频曾被篡改。